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社会团体

发布日期:2012-08-17来源:省残联组织部 点击:1421

一、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经中共山东省委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为残疾人服务的全省性非营利法人组织。基金会于2005年2月27日换届,省人大原副主任张瑞凤担任理事长。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残疾人福利基金,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物质文明成果。业务范围是:募集、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开展残疾人救助、扶贫、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生活福利、法律维权、社会服务和疾病预防等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加强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设立非营利性残疾人福利机构;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个人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奖励我省有特殊贡献的优秀残疾人,鼓励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集体和个人; 其他与发展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工作。

二、山东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

山东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是全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咨询、指导、协调机构,由文化、教育、艺术管理部门和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戏曲、舞蹈、音乐专门协会的领导、专家、学者及从事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工作的人员组成。山东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隶属于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领导,业务上接受省文化厅的指导。其宗旨是: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展示残疾人的特殊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文化艺术素质及全面参与社会的能力;激励自强不息精神,倡导扶残助残新风尚,培育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要任务是:团结从事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文化艺术工作者,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研究残疾人特殊艺术理论,交流特殊艺术工作经验,繁荣残疾人题材的艺术创作,规划指导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协调组织残疾人文艺演出,指导、支持残疾人艺术团工作及各地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各类残疾人艺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残疾人特殊艺术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国内外残疾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三、山东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是全省性社会团体,由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新闻单位、各市地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组成。接受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和省委宣传部的业务领导,接受省残联和省记协的工作指导。本会的宗旨是: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进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通过各种活动,密切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与新闻宣传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开展残疾人事业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其任务是:团结从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新闻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研究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理论;交流宣传、采访、报道的经验,促进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和协调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在公共传媒中开辟相应专栏、专题节目;组织重点报道和采访活动;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表彰和奖励在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和单位。组织“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举行文化联谊活动。

四、山东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山东省残疾人体育协会是全省性体育团体,由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地残疾人体育协会组成。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鼓励、帮助各类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改善和增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本会在山东省体育总会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主管单位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体委领导和山东省民政厅社团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其业务范围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组织和指导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特教学校(班)校园体育和福利单位、社区残疾人的健身活动;组织、管理、培训残疾人运动员和从事残疾人体育工作的人员,有计划部署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基地,举办全省综合性和单项的残疾人体育赛事;组织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残疾人体育比赛,开展残疾人体育对外交流;对会员单位及各级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山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山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依法由全省残疾人康复专家、有关技术人员和康复组织管理者自愿组成的的专业性、非营利性学术团体。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团结、联系全省各方面的康复专家和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和康复学术活动;开展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培训;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技术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残疾人康复相关工作标准,评估康复效果,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规范化建设;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进行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省残疾人康复协会下设七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社区康复专业委员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肢体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视力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听力语言康复专业委员会、精神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康复技术与工程专业委员会。